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深化“小金库”治理 加强特殊资金管理
2012年2月9日10:23新华社
据新华社讯国务院国资委2月8日发布《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特殊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深化“小金库”治理、加强特殊资金管理。
《若干规定》要求中央企业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同时,《若干规定》还明确了绩效薪酬分配、工程项目“赶工费”收入、代扣代缴税收手续费收入、改制上市剥离资产管理、会议费开支、辅助经营实体及其收益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现金和备用金管理等8类业务的管理要求和财务处理方式。
《特殊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企业健全管理机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收支管理,加强资金监控,严格特殊资金收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规范投资运作,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审计监督,依法追究损失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国资委还要求中央企业建立特殊资金(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有关监管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