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的通知》(内纪发〔2016〕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章守纪,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和赠送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受微信红包、月饼、土特产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三、节日期间,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问责,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