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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我院“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点击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的通知》(内纪发〔2016〕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章守纪,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和赠送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受微信红包、月饼、土特产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三、节日期间,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问责,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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