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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院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1   点击数: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院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建院党发20136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358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内建院党发20136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38)、《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315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高校工委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学院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整顿干部队伍存在的慵懒散奢、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整风肃纪,建章立制,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进一步促进全院党员干部队伍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服务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专项活动主要在学院党群行政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教辅部门的负责人和全院党政管理岗位人员中进行。专项活动将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行为重点整顿,做到令行禁止:

(一)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事假、病假需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扣发相应岗位津贴。处级干部出差必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向书记、院长书面请假,在组织部备案。违反请销假制度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主动负责,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完成任务,不拖拉推诿;对集体活动和重要会议,凡要求参加的,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对上门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和服务,不得吃拿卡要。

(三)严格控制“三公”消费。认真组织学习《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和《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

整顿中对违纪违规或因工作态度、工作质量造成工作失误、群众严重不满、影响学院声誉、带来经济损失的工作人员,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同时扣发部分乃至全部岗位津贴。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习宣传(5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领导讲话。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监督检查(510日—61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查摆问题,征求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学院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健全机制(616日—630日)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方面查找出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效果群众是否满意。重点要在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纪律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院集中整顿工作,研究制定整顿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组长:巴音巴图学院党委书记

徐建平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员:乔志远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贺俊杰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雷建平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审计处),负责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精心安排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好集中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院领导要深入分管部门、单位督促,环节干部要带头查摆,带头整改,以自身的表率作用推动集中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学院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在学院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聘请特约监察员,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突击检查、调查和暗访的方式,强化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情况;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要求的督查内容。设立“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网络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我院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责任感、荣誉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纪律严明,在干部职工中形成比作风、比创新、比贡献的良好风气。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将每位干部的纪律作风表现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为开展好集中整顿专项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整顿专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推进当前的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集中整顿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解决问题、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投诉方式

举报电话:6604097(纪委副书记)

举报信箱: 办公楼一楼意见箱

举报邮箱:njyjj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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