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新在自治区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7月2日)
昨天下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工作会议,王君同志作动员讲话,对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央督导组组长宋育英同志作重要讲话,对内蒙古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搞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第一批参加单位是自治区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处于重要层级,担负重要职能。第一批活动效果如何,影响重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切实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一是,第一批单位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有良好的基拙,所以,在认识上应该更高一层。这些年我们一直强调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自治区级单位相对来讲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党员干部都接受了较为严格的党性锻炼,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比较强,思想也比较坚定、比较统一。有了这样的基础,提高思想认识理应能够更高一层。所以,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体现从严治党的决心,增强改进作风的信心,在提高认识上率先垂范,决不能打折扣,决不能搞变通,决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二是,第一批单位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比较高,所以,在学习上应该更深一步。相比较而言,我们自治区级单位党员干部文化层次比较高、政策水平比较高、理论素养比较高,所以我们在学习上,有条件、有责任带好头、作表率。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学习领会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精神、新方法、新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决不能走马观花,决不能浅尝辄止,决不能学用“两张皮”。
三是,第一批单位肩负引领和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所以,在实践上应该更先一着。自治区级单位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承担着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重大责任,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边疆安宁等各项工作,无一不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谋划决策部署、推动工作落实、督查跟踪问效等各个环节,无一不与作风建设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真情投入、主动作为、率先实践,决不能固步自封,决不能小富即安,决不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四是,第一批单位开展活动社会关注、群众期待,所以,在剖析解决突出问题上应该更好一筹。联系实际才能取得实效,解决问题才能达到目的。社会各方面对教育实践活动寄予厚望,期望我们自治区级单位在解决“四风”问题上取得突破,这样才能为第二批积累经验、树立标杆,才能为基层引领方向、坚定信心。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关键,聚焦“四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勇于查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决不能消极应付,决不能避重就轻,决不能光打雷不下雨。
总之,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总体部署来谋划,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来展开,坚持用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确保第一批活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二、要坚持转作风、见行动
保证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关键是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活动,做到“不偏”、“不空”、“不虚”。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基础,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关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根本。中央明确,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全区第一批工作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进行了详细安排,要求把三个环节有效衔接、贯穿始终,该进行的环节一个不能丢,该走的步骤一个也不能少,确保活动有节奏、有步骤推进。
一是学习教育要入脑入心。群众路线的贯彻、工作作风的转变,前提在于认识水平的提高,在于思想理论的自觉。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把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中封闭学习。第一批参加单位也要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学习工作方案规定的6个专题。要努力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努力做到“六个一”,也就是通过党委(党组)书记讲一次党课,带动党员干部学习;通过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性思考;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一次辅导讲座,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通过听劳动模范、先进人物作一次报告,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通过看一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片,用反面典型告诫和警示党员干部;通过开展一次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实地教育,探索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办法和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丰富学习培训内容,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提升学习培训效果,通过学习培训真正使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人心。
二是征求意见要广泛深入。干部作风好不好,在“四风”方面存在什么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从一开始就扎下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各种形式听真话、听实话。要通过调研征求意见,结合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驻乡包村、千村帮联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联系点、帮扶户,面对面征求群众的意见,向群众问计问策,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充分走好群众路线的过程。要通过走访征求意见,重点开展“六必访”活动,做到上级部门必访、下级部门必访、信访部门必访、离退休老同志必访、服务对象必访、基层群众必访,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媒介征求意见,开通热线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特别是要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注意收集对本部门本单位和党员干部的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的情况。要定期梳理汇总征求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反馈。属实或基本属实的,要认真整改;与事实有出入的,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
三是开展批评要触动灵魂。中央反复强调,这次活动要贯彻整风精神,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好下一番功夫。要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打消怕丢面子、怕穿小鞋、怕伤和气、怕丢选票的顾虑,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真正触及问题、触及思想和灵魂,防止避重就轻。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也要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要坚持“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公式,通过开展批评做到既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又明确整改方向。只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而不是出于私心、发泄私愤,就会使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成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锐利武器。
四是解决问题要聚焦“四风”。中央强调,“四风”问题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从第一批参加单位看,工作方案中提到的“四风”问题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既有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干部本身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解决问题的重点放在坚决反对“四风”上,真正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真正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群众学习、对群众负责、为群众服务、受群众监督。要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各部门各单位解决“四风”问题要从现在做起、从领导做起,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不留尾巴、不踢皮球,务求实效。
五是建章立制要务实管用。制度成果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问题,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清理,对废、改、立工作作出安排,该破除的破除、该完善的完善、该创新的创新,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一方面,要抓立规矩、定制度。现实中,我们制定的一些制度,往往无法执行,其根本原因是不符合实际,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出台制度前一定要多方听证,请法律专家、请群众代表参与制定,使制度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抓落实、抓执行。制度重在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只能是一纸空文。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防止有规不依、变通规避、标准多重、奖惩不明等现象的发生,在执行制度上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要坚持领导抓、抓领导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确保活动顺利开局、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抓、抓领导。
第一,领导抓要亲自上手。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参与者,也是活动的组织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当好先行者,作出表率和示范,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解决关键问题、带头建章立制,更要当好组织者,为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把好关、掌好舵。要亲自谋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组织实施,都要进行仔细推敲,确保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亲自推动落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把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任务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确保规定动作有板有眼,自选动作有声有色。要亲自搞好督查,及时跟踪问效,重点要看思想是否进一步提高、作风是否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是否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是否进一步树立。
第二,抓领导要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主体,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活动,特别是所属二级单位的活动,切实形成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细化责任要求,对承担任务、完成时限、效果评估都要作出明确规定,落实到人头,防止相互推诿、相互扯皮,防止只有党务干部搞活动,业务干部不参与的现象,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积极、不主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不力、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对活动成效差、群众普遍不满意,又无力改进或改进不明显的,要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以严谨的作风、严肃的纪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